桌球賽制
比賽規則:採用ITTF現行國際桌球規則和本比賽特殊規定。
比賽用球 :NITTAKU 40mm白色 ITTF公認三星比賽用球
一般規定:
一、球員報名註冊後於第二次領隊會議確定即不得再要
求變更,教練或隊長可在15名註冊球員中,自行調整
至多12名球員出賽。未經登記之球員,不准出場比賽。
二、球員須帶選手證及學生證做檢錄
三、團隊服裝顏色一致不可穿著牛仔褲,需自備球拍。
四、比賽記錄之工作,由主辦單位安排之。
五、本錦標賽各球隊比賽(決賽)結束後,即由主辦單位
舉行頒獎。各獲頒名次、獎項之球隊隊領隊需留至頒
獎典禮結束。
特殊規定:
一、團體賽採五點三勝制(順序均為男單、女單、男雙、
男單、混雙),單打可兼一點雙打.各點不得輪空。
二、每點採五局三勝制(每局11分)。
三、團體賽中任何一點,如因未出賽而被判棄權時,取消
該場其後各點之比賽資格,即往後各點之積分為零。
四、凡球員或球隊對大會工作人員或裁判有不禮貌行為
時,大會得視情節輕重作適當處理,嚴重者判為『奪
權比賽』。
五、比賽中被判為『奪權比賽』之球隊,強制沒收其後所
有賽程,且之前所有比賽成績均不計。(並不得要求
退還報名費及保證金)。
六、選手應保持比賽會場的淨空;每場結束,選手應盡快
的退離比賽場地,以利賽程順利進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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