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8月13日 星期二

桌球賽制

桌球賽制

比賽規則:採用ITTF現行國際桌球規則和本比賽特殊規定。
比賽用球 :NITTAKU 40mm白色 ITTF公認三星比賽用球
 一般規定:
   一、球員報名註冊後於第二次領隊會議確定即不得再要
       求變更,教練或隊長可在15名註冊球員中,自行調整
       至多12名球員出賽。未經登記之球員,不准出場比賽。
   二、球員須帶選手證及學生證做檢錄
   三、團隊服裝顏色一致不可穿著牛仔褲,需自備球拍。
   四、比賽記錄之工作,由主辦單位安排之。
   五、本錦標賽各球隊比賽(決賽)結束後,即由主辦單位
       舉行頒獎。各獲頒名次、獎項之球隊隊領隊需留至頒
       獎典禮結束。

特殊規定:
  一、團體賽採五點三勝制(順序均為男單、女單、男雙、
      男單、混雙),單打可兼一點雙打.各點不得輪空。
  二、每點採五局三勝制(每局11分)。
  三、團體賽中任何一點,如因未出賽而被判棄權時,取消
      該場其後各點之比賽資格,即往後各點之積分為零。
  四、凡球員或球隊對大會工作人員或裁判有不禮貌行為
      時,大會得視情節輕重作適當處理,嚴重者判為『奪
      權比賽』。
  五、比賽中被判為『奪權比賽』之球隊,強制沒收其後所
      有賽程,且之前所有比賽成績均不計。(並不得要求
      退還報名費及保證金)。
  六、選手應保持比賽會場的淨空;每場結束,選手應盡快

      的退離比賽場地,以利賽程順利進行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